广州全市法院引入司法公开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林洁)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4月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州全市两级法院启动司法公开标准体系制定工作,创新引入司法公开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目前,广州全市两级法院已完成标准体系框架构建及首批23项标准初稿的制定,司法公开标准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新闻发布会现场。彭勇/摄

司法公开标准体系的制定,对进一步发挥司法公开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服务精准化社会治理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是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的重要探索,也是司法领域贯彻国家标准化战略的重要实践。

广州中院副院长吴翔表示,司法公开是落实宪法法律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运用“互联网 ”的创新性思维和信息学去重新检视司法公开,对每条司法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分类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并打上“身份”标签,实施标签化和要素化管理,从而实现司法信息从生成到销毁所经过的信息流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追踪和管控。

据了解,司法公开标准体系包括基础标准、业务标准、安全标准、管理标准4大类40项标准,基础标准确立目标原则、术语定义、信息编码规则及负面清单;业务标准规范全流程公开机制;安全标准构建数据全生命周期防护体系;管理标准形成监督考核闭环。

“坚持民意导向破解难题。”吴翔说,针对不同对象,设置差异化公开标准,在充分平衡维护公众知情权与保护个人信息和企业商业隐私的矛盾的基础上,兼顾科研机构等特殊主体信息获取行为。建立“负面清单 双审查”机制,破解公开范围界定难题。

如何在司法公开与个人隐私之间取得平衡?首创司法公开与数据安全融合规范,建立司法公开信息“生成-编码-审查-处理-发布-监管-销毁”等管控机制,运用数据分类分级、脱敏隐名等手段,实现司法透明度与信息安全双提升。

接下来,广州全市法院将继续开展标准体系制定及申报工作,争取年内实现40项标准全覆盖,为全国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提供可复制“广州样本”。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