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重磅奖励新能源汽车“上新”,最高可获超1亿元奖励
4 月 17 日,广州市召开 16 届 98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根据《计划》,广州市将通过实施 " 四项工程 "(智电转型提升工程、核心部件跃升工程、支撑体系赋能工程、流通消费提质工程),全力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计划》提出,到 2027 年,广州市力争培育 2-3 家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 50 万辆的企业,整车与零部件产值比达 1:0.6;积极开放应用场景,推动自动驾驶规模化示范应用、示范运营。
新能源汽车方面,提出对新能源(含混合动力)乘用车、商用车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得 1.5 亿元奖励。智能网联汽车方面,全力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应用,提出自动驾驶车型开发应用奖励并对开展道路测试与示范运营车辆的测试费用及认定检测费用给予支持,以抢占产业发展变革制高点。
《计划》通过核心技术 " 揭榜挂帅 "、创新产品上车及核心部件新建生产线固投奖励等组合措施,提高产业链韧性。其中,对固定资产投资 1 亿元以上的核心零部件新建生产线项目给予 " 补改投 " 或补助支持,单个项目最高可获得 1 亿元的奖励。
《计划》聚焦 " 核心平台 " 与 " ‘汽车 + ’应用场景 " 建设,新增 V2G、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支持政策。对符合《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示范应用场景目录》的项目,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得 3000 万元奖励。同时,支持建设检验检测、设计、交易、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
围绕国家提振消费、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等工作,提出对乘用车改装车型、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等项目予以支持。同时,鼓励整车、经销商、零部件企业等协同出海;鼓励龙头企业加快开发出口车型、设立海外研发和生产基地、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值得关注的是,《计划》创新多元支持方式。通过直接补助、" 补改投 " 等方式,对研发、生产、应用全产业链条进行奖补。同时,提出依托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子基金,建立容错机制,强化资金与政策协同效应。
文|记者 李焕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