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一季度回馈无偿献血者371588元

商丘市2025年第一季度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减免情况公示

每一滴热血,都是生命的希望之光,每一次捐献,都是爱心的最美绽放,献血者用热血汇聚成爱的海洋,为生命续航。而血费返还(报销)政策则是国家给予无偿献血者爱的回馈和保障。

献血,是一场无声的接力,是生命与生命的拥抱。献出的是热血,收获的是生命的延续和人性的温暖。感谢商丘市民对无偿献血事业的支持,感谢每一位默默付出的献血者,让我们一起参与献血,拯救生命,让爱洒满人间。

血费报销相关政策科普

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

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服 务体系,为无偿献血者提供更加优质服务,依照《国家卫生健康 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 知》(国卫办医函〔2019〕73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省级联网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临床用血减免平台,建 立省级无偿献血者数据库、用血减免数据库,全面推行电子献血 证,实现血站、用血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使医疗机构在费 用结算过程中从省血液管理平台中直接获取患者及其家庭成员无 偿献血信息,建立以“医疗机构减免为主,网络减免为辅”的 区域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用血费用“一站式”减免模式, 为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减免对象及范围

在我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 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无偿献血者献血之后用血的,可减免本人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费用。

三、所需材料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 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 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驾 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 行证、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 费用需提供 :

1.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 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 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3. 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 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及所在单位证明中任何一种即可);

4.确实无法提供与献血者关系证明的,需提交《河南省临 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附件1)。

上述材料,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可选择在网上上传或在 结算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血站或网上 减免临床用血费用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河南省无偿献血 者临床用血减免登记表》(附件2)和就诊医疗机构结算发票或清单。

四、减免流程

(一)医疗机构直免。

我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省内用血(包括献血地和异地 用血),可在用血医疗机构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按要求向用血医 疗机构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材料后,由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时直接减免。

(二)网上减免。

如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非血站直接供血的医疗机构用 血或因其他原因未在用血医疗机构完成直免的,可登陆“河南省 无偿献血”公众号,填写《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减免登记表》,并上传所需材料后,完成用血费用网上减免。

五、结算方式

以全省18家血站为结算单元,以覆盖的直接供血医疗机构和非直接供血的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为结算范围,进行用血减免费用结算。省内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用血医疗机构用血直免后,医疗机构垫付费用并按月汇总,直接与供血血站结算。

(一)医疗机构直免。

献血者及其家属在医疗机构用血后,经申请,由医疗机构 出入院结算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收取相关材料并扫描上 传,垫付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相关费用,完成医疗机构用血直免。

(二)医疗机构结算。

血站工作人员每月10日前对供血医疗机构发生的所有用血直免费用进行统计,按照要求打印必要凭据及结算清单,与供血医疗机构进行直免费用结算。

(三)血站结算。

各血站安排工作人员分季度于每年1月15日、4月15日、 7月15日、10月15日前,打印结算清单,相互进行临床用血费用结算清账。

在省内多地献血的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结算时,按在各献血地血站无偿献血量比例向用血地血站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