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亚购买水果九斤变成六斤,当事摊贩被罚5万元

5月3日,海南省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情况通报:5月1日,有网友反映“在三亚购买水果九斤变成六斤”的问题。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找到该流动摊贩,经调查该网友反映属实,已依法立案,并根据规定拟给予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经营者销售海鲜、水果、旅游特产及其他商品时,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将包装物重量作为商品重量或者以作弊的方式称量商品,缺斤短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经营者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处不少于三个月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