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放污染物!上海江南船舶管业有限公司被罚36万元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上海江南船舶管业有限公司因“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被处以罚款36万元,并责令改正。
根据处罚决定书(文号:普2508209975号),该公司于2024年12月1日在浦东新区老港镇拱极东路501号实施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执法部门通过现场勘验、在线监测数据、作业记录及检测报告等多项证据锁定其违法事实,认定其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执法机关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海江南船舶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7日,法人代表张洋洋,控股股东上海江南原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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