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也有竞业限制,怎么破?
谁能想象,连月薪3500元的保安都面临竞业限制——最近最高法公布的典型案例里,一位普通保安因跳槽到同行公司,被原单位索赔20万天价违约金。
竞业限制本是保护企业核心机密的手段,大多只适用于掌握技术专利的高管。但现在不一样了,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在现实中不断泛化,在一些企业,保洁阿姨、实习生以及巡逻保安都被认定为能接触“商业秘密”、要签竞业协议的岗位。
武汉大学在梳理相关报告后发现,被套上竞业“枷锁”的基层员工比例高达77%。对于刚毕业的职场新人、讨生活的基层劳动者而言,能接触企业的什么商业秘密?然而,面对统一的格式合同,他们根本没资格说“不”。与此同时,很多企业对违约金的设定也非常不合理,总是试图通过天价违约金来威慑劳动者。以新闻中的这位保安为例,一旦跳槽需要赔偿五年半工资,相当于签下劳动合时就签了“卖身契”。
好在这次最高法出手了,典型案例明确划出红线:基层岗位不适用竞业限制,判断竞争关系要看实质而非营业执照。但要彻底扭转歪风,既需要法律明确界定“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也需要法院从严审查企业举证,还需要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管及时纠偏。只有通过这样的“组合拳”,才能让竞业协议回归保护商业秘密的初衷,避免保安这样的基层劳动者陷入守护“商业机密”的尴尬处境。
人才流动是市场活水,当普通劳动者连换个东家都要战战兢兢,这不仅会限制个人的职业成长,也将导致各行各业因缺乏竞争而止步不前。正因此,对滥用竞业限制“说不”,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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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主编:简工博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谢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