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之战丢掉超2000门炮?杜聿明上报巨额损失,到底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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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 年 5 月 13 日,东北我军发起了夏季攻势,一直持续到 7 月 1 日结束,为期 50 天。

在此次作战中,总计歼敌 82000 余人,攻克县城 42 座,解放区扩大 16.6 万平方公里,人口约 1000 万人。

可以说除了四平攻坚战未能得手外,夏季攻势的其他目标都已经达到了。

而且国民党军第 71 军虽然防守四平成功,但在此前的大黑林子之战中已损失两个师,余部在防御作战中也遭到重创,全军基本上被打空了。

连带其他方向的损失,国民党军也自认为 " 损耗甚多 "。

在杜聿明 7 月 6 日上报的电文中提及:此次作战损耗达 70 个营之多。

这里所说的营数指的是正规军战斗力损失的部分,以一个师有 9 个战斗营计,约合七八个师战斗力的损失。

所以杜聿明在电文中催促要关内的整编第 49 师王铁汉部,速开东北。

另外杜聿明还列举了四平战役的武器损失——当然,这里不单指四平攻防战,而是大概对应我军所说的整个夏季攻势作战时期。

不过,杜聿明报出的损失武器数据非常大。

其中枪械类计有:

步枪 34446 支、冲锋枪 7227 支、轻机枪 2369 挺、重机枪 568 挺、信号枪 227 支、手枪 494 支;另外还有枪榴弹筒 1910 具。

火炮类计有:

60 毫米迫击炮 1248 门、82 毫米迫击炮 252 门、37 毫米战防炮 168 门、75 毫米山炮 60 门、75 毫米野炮 12 门、105 毫米榴弹炮 24 门;另外还有火箭筒 260 具。

这个损失数很显然是比较 " 吓人 " 的,仅以火炮类的损失计就有 2024 门 / 具(注:当时火箭筒通常也计入炮类)。

不过特别有意思的是,杜聿明自己汇报的损失数据,要比东北我军缴获的数据要多出不少。

以步枪类计,国军自报损失 34446 支,我军统计缴获 28955 支;

以冲锋枪计,国军自报损失 7227 支,我军统计缴获 2768 支;

以轻机枪计,国军自报损失 2369 挺,我军统计缴获 1924 挺;

以重机枪计,国军自报损失 568 挺,我军统计缴获 421 挺;

纵观以上几项枪械对比,如果考虑到有些枪械在战火中受损,或者遗弃在战场角落未能被 " 打扫 " 到的话,那么步枪、轻机枪、重机枪的数据其实基本是能对得上的。

倒是冲锋枪方面差额较大,杜聿明显然有多报损失之嫌,以求进一步充实东北国民党军的近战配置。

在火炮方面的对比数据分别是:

以 60 迫炮计,国军自报损失 1248 门,我军统计缴获 336 门;

以 82 迫炮计,国军自报损失 252 门,我军统计缴获 140 门;

以战防炮计,国军自报损失 168 门,我军统计缴获 43 门;

以山野炮计,国军自报损失 72 门,我军统计缴获 35 门;

以榴弹炮计,国军自报损失 24 门,我军统计缴获 13 门;

以火箭筒计,国军自报损失 260 具,我军统计缴获 105 具。

按照上述数据对比,差额普遍达到了两三倍之多,火炮类武器不比枪械,一般丢弃于战地后,很难不被注意到。

所以火炮类方面的情况,普遍跟上述的冲锋枪一样,属于杜聿明在真实损失之外,额外多报,以求补充。

这样的行为在大家看来可能不太好理解,毕竟只听说过少报损失,但多报损失是啥意思?

实际上这就是国民党军的潜规则之一了。

因为国军上报的战损数据,大部分情况下并非是真实损失,有时候会多报,有时候会少报;具体采用何种上报方式,要看试图达到的目的如何。

比如杂牌军在上报战损时,经常就会少报,因为担心战损过多的话,直接被取消番号。

而中央军尤其是嫡系部队,有时候会多报损失,因为嫡系损失再大也不担心被取消番号,多报损失就有可能得到更多的补充,便于实力的恢复甚至扩大。

尤其是国民党军内部的原则之一就是,它从不会按照上报的损失数去如数补充,而是会打折扣补充。

打个比方说,上报损失 100 支枪,可能补充下来就是 70 支;但如果上报的损失是 70 支,那么补充下来的就只有 50 支了。

所以杜聿明作为中央军嫡系将领,他多报损失的目的就是在打一定折扣后实际拿到的兵器,能够弥补掉损失,甚至还能有所富余。

不过这次战损数报的过多,也令老蒋为之不满,毕竟一次战役就上报损失超过 2000 门炮,而真实损失起码也有大几百门,此外还有超过两千挺机枪、三万支步枪 / 冲锋枪的真实损失,老蒋不可能不生气。

所以此后由陈诚主管东北军政就随之而来了,只不过陈诚上位后就赶上了东北的秋季攻势、冬季攻势,损失的更多罢了。

因此,大量的美械武器实际上在辽沈战役前就被缴获,故而东野部队中美械化的比例也是不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