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出台重要决定 聚焦八项举措 坚持综合施策 全力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5 月 29 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甘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出台,为甘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在甘肃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甘肃地理位置特殊,处于国家 " 三区四带 " 生态安全屏障中的 " 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 "" 黄河重点生态区 "" 长江重点生态区 " 和 " 北方防沙带 ",是黄河、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决定》内容丰富,共涵盖八个部分:
一是强调坚决扛起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将生态责任扛在肩上,积极推进美丽甘肃建设。二是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全面落实 " 绿满陇原 " 行动,提升防沙治沙效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是主动落实治水兴水战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升水资源调配能力,为生态建设提供充足的水资源保障。四是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优化生态安全屏障空间格局,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五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双碳战略,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六是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生态文化建设。七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保障,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法治保障,健全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八是加快构建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坚持党的领导,人大依法履行职能,保障依法行政,凝聚全社会共建生态安全屏障的强大合力。
《决定》的通过,标志着甘肃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方面又迈出坚实一步。今后,甘肃将以《决定》为指引,全面推进各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为维护国家西部生态安全贡献甘肃力量,也将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宝贵实践经验。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