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24 日)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严格保护原则,降低入罪标准,增加入罪情形,规定从重处罚条款,提高罚金适用上限。

《解释》主要内容具体分为五部分:

1、商标犯罪相关规定。《解释》对实践中争议较大的 " 同一种商品、服务 "" 相同商标 "" 注册商标标识 " 等认定标准进一步明确,在吸收整合原有司法解释基础上,增加规定了假冒服务注册商标等商标犯罪的入罪标准。

2、假冒专利罪相关规定。《解释》规定了 " 假冒他人专利 " 的具体情形以及假冒专利罪的入罪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了入罪门槛。

3、著作权犯罪相关规定。《解释》对争议较大的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 复制发行 " 等认定标准进一步明确,在整合原有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规定了著作权犯罪的入罪标准。

4、商业秘密犯罪相关规定。《解释》进一步明确了 " 盗窃 "" 电子侵入 " 等不正当手段的认定标准,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 " 情节严重 " 的具体规则,明确了损失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等认定标准。

5、知识产权犯罪共性问题的规定。《解释》进一步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同犯罪、从重从轻处罚、罚金适用、单位犯罪、没收和销毁等适用标准以及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销售金额等的具体认定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解释》提高了罚金适用上限,在沿用原有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将 " 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 " 修改为 " 一倍以上十倍以下 "。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将同时配套发布 9 件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典型案例,涉及实践中常见的法律适用争议问题。

" 两高 " 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知识产权领域侵权易发多发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犯罪行为呈现新型化、复杂化、高技术化等特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审判、检察职能,2013 年至 2024 年间,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6.91 万件,审结一审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6.46 万件,对于服务品牌强国建设、保障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推创新创造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充分彰显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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