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万黄金去哪儿了?官方通报深圳金斯达高价值材料税务造假案

近日,一起利用黄金虚列研发费用偷税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通报显示,深圳金斯达应用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在研发费用中虚列8000余万元黄金材料支出,违规享受税收优惠,少缴企业所得税1621.16万元,最终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3618.15万元。

案件的导火索源于税务大数据系统的预警。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金斯达公司研发投入远超同行业正常水平,其中 “研发费用——直接材料” 科目列支黄金达8000余万元,但既无对应成品产出记录,也未提供废料回收凭证。税务机关随即展开调查,发现该公司在30余个研发项目中均申报了高额黄金支出,而部分项目实际无需使用黄金原料。

面对质疑,时任法定代表人张某辩解称黄金因提纯损耗 “消失”,但这一说法被专业机构推翻。黄金作为化学性质极其稳定的贵金属,提纯损耗率通常低于0.1%。两家黄金提纯机构反馈也显示,该公司累计投入160余万克金料,提纯后基本无损耗,仅支付少量工费。第一家机构收取51.7万元工费后,返回等重黄金;第二家机构收取17.2万元工费,同样未产生显著损耗。

天眼查显示,深圳金斯达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主要生产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和发光二极管封装用的金丝、银丝、银合金丝、金银合金丝、铜丝、金钯铜丝等产品。深圳南山税务局等曾发布深圳金斯达欠税的公告,涉及金额逾2300万元。该公司控由王志良100%持股,并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此外,王志良关联的福建粤通应用材料、深圳金徽科技等企业早已陷入经营困境,前者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者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金斯达公司通过虚构黄金投入、伪造研发项目资料,将8000余万元支出混入研发费用,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其行为完全符合偷税构成要件。

值得注意的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旨在鼓励科技创新,但部分企业却将其异化为避税工具。今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要求企业详细列明研发项目费用归集数据,强化申报审核。本案正是税务部门落实政策调整、打击 “假研发、真避税” 的典型案例。